民办学校学生证件管理制度
一、证件办理
(一)学生证
1、学生证是学生身份的证明,学生入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生证。办证需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。
2、学生证必须妥善保管,只限学生本人使用,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。
3、学生证遗失要及时报告,本人须解释遗失原因,提交补办申请,经主管老师签字后,方可补办。补办时需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、补办手续费20元。
4、每学期开学时,必须按学院规定日期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,未盖注册章的学生证一律无效。
5、学生退学、转学、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,应将学生证交回。
(二)团员证
1、班主任按班级对团员学生统计造册,上报学院主管部门。
2、各班团员证由班主任收齐后统一保管,如遇毕业、转学、
退学等情况,由班主任发还到学生手中。
3、毕业时团员档案存入学生档案中。
4、团员学生应定期缴纳团费,团费标准为每人每月0.2元,全年2.4元。
5、团员证因遗失需补办时,由班主任开具证明,并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、工本费2元。
二、证件管理
(一)证件不得转借、转让、涂改,否则,一经发现除没收证件外,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检查。
(二)学生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,必须将有关证件交回学院,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手续。
(一)学生证
1、学生证是学生身份的证明,学生入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生证。办证需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。
2、学生证必须妥善保管,只限学生本人使用,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。
3、学生证遗失要及时报告,本人须解释遗失原因,提交补办申请,经主管老师签字后,方可补办。补办时需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、补办手续费20元。
4、每学期开学时,必须按学院规定日期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,未盖注册章的学生证一律无效。
5、学生退学、转学、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,应将学生证交回。
(二)团员证
1、班主任按班级对团员学生统计造册,上报学院主管部门。
2、各班团员证由班主任收齐后统一保管,如遇毕业、转学、
退学等情况,由班主任发还到学生手中。
3、毕业时团员档案存入学生档案中。
4、团员学生应定期缴纳团费,团费标准为每人每月0.2元,全年2.4元。
5、团员证因遗失需补办时,由班主任开具证明,并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、工本费2元。
二、证件管理
(一)证件不得转借、转让、涂改,否则,一经发现除没收证件外,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检查。
(二)学生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,必须将有关证件交回学院,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手续。